電腦教室借用及使用規範
- 短期教學課程預約(需檢附選課同學名單)
- 一般付費預約 (研習, 社團活動等)
- 取消預約
- 預約注意事項
- 本校公共場地借用、收費及管理辦法(97/05/22訂)
- 電腦教室預約現況查詢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資訊中心電腦教室使用規範 101年10月22日第109次組長會議通過 一、目的 為能有效管理及維護資訊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電腦教室,特訂定本規範。 二、電腦教室使用規則 1. 使用者應遵守開放時段或借用時段入場或離開。 2. 自由上機時應依選定位置入座,不得任意更換座位。 3. 遇電腦教室電腦設備故障,應通知本中心值班人員處理。 4. 進入本中心應保持靜肅,交談聲量以不影響他人為原則。 5. 應愛護電腦及相關設備,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損壞,需負賠償責任。 6. 自行保管個人物品,離位時應隨身攜帶,若有遺失須自行負責。 7. 使用者應尊重智慧財產權。 三、嚴禁事項 1. 不得攜帶食物、飲料(非瓶裝礦泉水)入內。 2. 不得在教室安裝與教學無關之軟體。 3. 不得在教室瀏覽色情圖片、影片或網站。 4. 不得在教室內玩電腦遊戲。 5. 不得使用P2P、PPS…等類型軟體。 6. 不得擅自拔除電源線、網路線、滑鼠等配備。 7. 不得未經向服務臺報備,攜行動裝置私接電源。 四、違規處理 1. 違反電腦教室使用規範者,若不聽勸導者,本中心得停止其使用權。 2. 凡校內外借用者,發現有違反嚴禁事項,上課教師或借用單位應協助制止,若未改善,本中心得停止其借用權。 3. 自由上機者若違反嚴禁事項,又不聽勸導者,本中心得停止其使用權,或移請學校相關單位處理。 五、本管理辦法經本中心組長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